根据《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完善我省公办高职高专一般专业学生学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5〕34号)、《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2号)和《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等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6〕116号)要求,经2025年4月15日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将完善学生学费标准等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高职一般专业学生学费标准和住宿费标准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费标准 | 住宿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460201 |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 3850元/生/年 | 1号学生宿舍1100元/生/年; 桃苑、李苑、梅苑、竹苑学生宿舍800元/生/年 | 黔发改收费〔2014〕642号 黔发改收费〔2016〕116号黔发改价格〔2025〕34号 |
460102 |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 |
460310 | 工业互联网应用 |
460103 | 数控技术 |
460104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490210 | 智能医疗装备技术 |
490201 | 药品生产技术 |
4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440502 | 建设工程管理 |
440501 | 工程造价 |
460701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3850元/生/年 | 1号学生宿舍1100元/生/年; 桃苑、李苑、梅苑、竹苑学生宿舍800元/生/年 | 黔发改收费〔2014〕642号 黔发改收费〔2016〕116号黔发改价格〔2025〕34号 |
460702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500211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460704 |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540101 | 旅游管理 |
530701 | 电子商务 |
590102 | 党务工作 |
460609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460206 | 电梯工程技术 |
4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60305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500603 |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 |
二、中职学生住宿费标准
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等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6〕116号)文件,参照中等职业学校普通学生宿舍住宿费200元/生/年标准执行。
三、其他事项
学生收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公示后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执行。关于学费和住宿费的其他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2号)和《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等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6〕116号)文件规定执行。
公示时间:4月16日至4月22日。
公示期间,若对学生学费标准等有关事宜有异议,请向财务处和纪检监察室反映。
财务处电话:82774056;纪检监察室电话:82774025。
财务处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