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校建设与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根据工作需要,我校2023年拟公开招聘编外辅导员12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对待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7月19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9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7.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8.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招聘信息在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gzzbzy.cn/)发布,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3日24:00截止。
(二)报名材料
1.《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
2.《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信息表》(见附件3);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4.本人毕业证、学位证;
5.近期一寸蓝底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6.应聘职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应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7.应聘职位要求有工作经验的,应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
8.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9.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
10.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11.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日期内限定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打包投递到指定的邮箱,邮箱账号:gzzbzzzyxy2021@126.com(邮件命名格式:“岗位代码+姓名+年龄+学历学位”)。提交资料不全、报名表填写不完整、未按要求投递,通过其他渠道投递、邮箱投递不成功、多岗位报名或超过报名时间投递等均视为报名无效。
(三)资格审查
在报名的同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招聘的资格条件。报名人员需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工作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名资料或资格条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填表时需按要求认真填写清楚,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如因填写信息错误,责任自负。通过资格审查名单在学院官网公布。
(四)初试
初试形式:网络视频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超过3:1的,需组织初试;未超过3:1的,直接进入复试。
初试分值:初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通过初试名单在学院官网公布。
(五)复试
复试形式:现场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面试按岗位或学科分组进行,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根据应聘人员初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参加复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同一岗位初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均确定为进入复试人员);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未超过3:1的,直接进入复试。
复试分值: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考生复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复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初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组织初试的岗位应聘人员复试成绩末位并列的,需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通过复试名单在学院官网公布。
(六)体检
复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视情况进行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学校党委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视情况进行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截止2023年8月1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公示招聘结果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在聘用造成的岗位缺口,视情况给予递补后另行公示。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在聘期内的薪酬待遇按照《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编制外聘用人员薪酬标准(试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七、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
(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制作也不提供面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可能出现的有关我校本次编外工作人员招聘的各种复习资料或辅导等信息,均与我校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次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包括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联系电话:0851-82774131
联系人:罗老师
八、其他
(一)未定事宜,由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研究确定。
(二)此次招聘所有信息均在学院官网公布。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未阅读或误读信息等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参加招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方案由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2.《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3.《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信息表》
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