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院学籍与学生管理工作,积极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中专部于2023年8月对中专部全体学生进行了学籍清查,清查中发现罗杨等12名中职学生违反了《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细则》第七章休学、复学与退学第三十八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学校批准,可劝其退学或准其退学,并通知家长(监护人)或有关单位,报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相关条款(具体内容见附件)。经过班主任与学生及家长沟通核实,学生和家长同意退学,且已于2023年9月12日经过中专部办公会讨论通过。
现将退学处理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9月13日至9月19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需要反映情况的,请以真实单位信息或者姓名向教务处电话、书面反映或者面谈。
联系人:代老师,联系电话:0851-88636919,联系地址:知行楼A401办公室。
附件: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退学处理学生明细
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