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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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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2023年度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8] 作者:[] 来源:[ ] 访问:[]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国家开发银行将对本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助学贷款,

下同)实行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范围

(一)免息范围

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

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

(二)本金延期偿还范围

经借款学生自主申请,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可延期1年偿还。按照有关规定,助学贷款期限最

长不超过22年。

二、办理流程

(一)免息流程

免息无需借款学生申请,开发银行将按照《通知》有

关规定自动免除相关利息。

(二)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流程

1.申请渠道。借款学生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以下简称学生在线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本金

延期偿还申请。本金延期偿还申请不可撤销。

2.申请时间。不晚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或《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等文件(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等文件)约定的2023年偿

还日前三个工作日。

如借款学生对多笔国家助学贷款的本金申请延期偿还,需一并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不晚于《借款合同》等文

件约定的2023年偿还日中的最早日期前三个工作日。

3.延期偿还的期限为年。延期后的偿还日为2024

年的同月同日,即2023年偿还日推迟一年后的同月同日。

4.延期偿还的本金及利息。延期偿还本金的利息计算和本息偿还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借款合同》等文件约定执行,延期贷款不计罚息、不收复利。《通知》免息范

围内的利息将予以免除,超出部分由借款学生自行承担。

成功申请本金延期偿还的借款学生原2024年(含)及后续年度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仍需按照

《借款合同》等文件的约定还款。

5.其他事项。若借款学生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或因申请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导致申请不成功的,可按《通知》规定继续享受免息政策,但其余应

还款项仍应按照《借款合同》等文件约定还款。

如果因申请本金延期偿还导致延期后的偿还日晚于相应《借款合同》等文件约定的合同到期日,即贷款期限内最后一年的本金偿还日,则合同到期日自动顺延至延期后的偿还日。借款学生应于延期后的偿还日偿还原合同到期

日应偿还的本息及相应新增利息。

开发银行将按照调整后的贷款安排报送征信信息,若借款学生本年度未申请本金延期偿还并产生了逾期记录,

开发银行将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报送征信不良记录。

三、温馨提示

开发银行不会以免息和延期还本为由,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要求转账汇款或索取个人信息,如收到此类邮件、

电话或短信,请勿轻信,以免蒙受损失。

如您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国家开发银行95593服务热

线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至17:30。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国家开发银行的信赖与支持!

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网址: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https://sls.cdb.com.cn/

高校助学贷款:https://www,csls.cdb.com.cn/

国家开发银行

2023年4月21日